别拿“为我好”当犯法违规的挡箭牌。
据中国青年网报道,近日有闽南理工学院的学生反映,学校的学生“纠察队”在检查女生寝室是否使用违规电器时,有男生队员强行翻女生衣柜,引起女生不适。
12月29日,闽南理工学院校园警卫纠察队发布声明称,检查时未出现队员不经询问或私自强行打开同学柜子的现象,同时对男队员查女寝、夜间检查、“态度不够亲和”等问题表示歉意。
大学校园里,“迎接”学生会等来宿舍检查的经历总是少不了的。有检查卫生的,有检查大功率电器的,甚至还有学校查早上是否起床的。这次闽南理工学院的回应称,这次是为了查违规电器,总而言之,学校是拿出了“为学生好”的“挡箭牌”。
学校对学生寝室进行卫生、安全方面的检查,毫无疑问是肯定是有这个权限的。只要正当、适度的检查,我相信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够理解并配合的。但政策好,不代表执行的人不会“走了样”。
首先寝室是具有一定私密性的,更何况对于大学女生的衣柜,更应该要维护其私密性。学生纠察队男队员进女生寝室,还选择夜查,如果现实中确实存在强翻女生衣柜的情况,这些学生纠察队是真想上天。
(非闽南理工学院的学生纠察队,仅为校园纠察队配图,来自网络)
其次,男生翻看其他女生的衣柜,即使照校方说没有“强行”,也容易引起学生的不适。这里还要特别指出,鬼知道这些人有没有“强行”呢,按照一般的查寝,来的学生会成员都是很“霸道”的,往往是不管你同不同意,都会打开学生的柜子。
最后必须要明确,学校什么学生“纠察队”,即使获得校方授权,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,但仅限于与公共场所的安全、卫生相关的领域。而对于私人衣柜等完全是个人领域的地方,除非学生完全自愿打开,否则不能以各种手段侵入(比如以记名字、扣分、通报批评等“恐吓”,学生会干这套那是很溜的),否则就有侵犯隐私权的嫌疑。
正常人都知道,对存放个人物品的柜子进行搜查,必须有执法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。这里为啥要用搜查而不是检查呢?因为这些纠察队目的就是搜出学生的违规电器。
刑法中明确规定,为收集犯罪证据、查获犯罪人,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的身体、物品、住处进行搜查。并且搜查女性的应有女工作人员进行。除执法和司法机关,其他人和组织是无权行使“搜查权”强行翻看个人物品的。如果违反,可能承担民事侵权、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责任。